浙江省拟推荐表彰第三批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”名单公示的通告
浙江省拟推荐表彰第三批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”名单公示的通告 根据司法部、民政部关于做好第三批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”申报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,现将我省拟推荐表彰的第三批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”名单予以公示,征求各地及广大干部、群众的意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1、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
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省司法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 2、公示时间
从9月14日起至9月29日止,共15天。 3、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: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地址:杭州市省府路政法大楼 邮编:310007 举报电话:0571—87054404
浙江省司法厅
2007年9月14日
浙江省拟申报表彰的第三批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”名单 杭州市:西湖区三墩镇山联村
滨江区西兴街道星民村 宁波市:北仑区小港街道鲍家洋村
奉化市萧王庙街道滕头村 温州市:苍南县灵溪镇坝头村 绍兴市:嵊州市崇仁镇张家村 湖州市:吴兴区八里店镇章家埭村 嘉兴市:海宁市盐官镇桃园村 金华市:婺城区罗店镇后溪河村
义乌市城西街道办事处七一村 衢州市:江山市虎山街道店坝头村 台州市: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 丽水市:松阳县赤寿乡界首村 舟山市:定海区干石览镇龙潭村 |